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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老人执意要把150万元的房子送给……律师说没毛病 |
发布日期:2018-04-17 | 浏览量:1614 |
《小强热线》曾经报道杭州麦苗社区的一位87岁的孤寡老人孙奶奶,执意想把自己居住的一套价值在150万的房子,在自己百年之后无偿赠予社区,事情报道之后,也引发了热议。
大家在为这样贴心的社区,和这样善良的老人点赞的同时,也不免有疑惑。这样捐房子在法律上行不行得通,又该怎么捐?
早在2016年,87岁的孙华英老人就把自己的房产证以及一份书面遗嘱交到了社区,充分表达了自己百年之后捐房的意愿。
孙华英老人在遗嘱中写道 “离世后,住房归公”。 孙华英是麦庙社区年纪最大的孤寡老人,无儿无女。老人的大哥在台湾,二哥在杭州,但没有来往。1999年搬到的三里亭苑后,她一直一个人居住。 老人说,这二十年来,社区就是她的亲人,有困难都是社区照顾她,所以想把自己名下的这间房捐给社区。孙华英的房子大概有50多平方,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超过150万。
那么,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说,孙华英老人的此次捐房行为,是否行得通呢?律师给出了解答。 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主任熊辉伦:只要她的意识是表示真实的,只要她是有行为能力的,是自愿的,而且这个财产是可处理的,从形式上、司法实践中都是可以的。只要她的签名真实,标明年月日,按照现有的司法解释包括最高法院解释, 是合法有效的。
熊律师表示,考虑到老人年岁大,所以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最好去做个公证——证明这是老人在健康的情况下,做出的完全自主的愿望。同时,多位律师都充分肯定了孙华英老人的这一善举,指出此举对于其他有类似愿望的老人具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本文来源:光明网等 想要了解更多内容,请扫描下方的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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