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辉伦资讯 >> 媒体报道

《法制日报》:一揽子法律服务助推“和谐拆迁”

发布日期:2017-04-25 浏览量:1529

 2015年01月09日06:39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王春

  冬日的下午,手托茶杯,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方堃凝视着窗外,不远处有一片废墟瓦砾。这一年半多来,他驻扎在凤起中学老旧的校舍里,办公室虽然搬了多次,但每次他都要带上茶具、书画作品等家当,精心布置茶室,再约拆迁户坐下来边喝茶边聊,说说法律政策,努力让冲突变为和谐。

  自浙江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以来,随处可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身影,他们活跃在一个个法律宣传与矛盾化解的拆迁现场。

  杭州市司法局局长吴声华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按照省委将“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作为法治浙江建设实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的要求,杭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精心营造法治氛围,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600余起,引导政府部门和群众运用法治方式助推城乡“和谐拆迁”,市司法局也因此被授予“杭州市‘三改一拆’行动最佳支持单位”称号。

  法律规范指引形成合力

  近两年来,杭州共完成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584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441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拆改任务。

  杭州市政府督查违法建筑办公室主任赵斌深有感触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离不开法字,依靠我们对省委决定及依法行政的准确把握,并采取依法依规拆迁的正确工作方法,同时也依靠与司法局的合作,联合出台系列法律文件及规范操作指引,形成了工作合力。”

  赵斌所说的文件,是指《关于加强“三改一拆”法律服务工作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市“三改一拆”办与市司法局密切协作,主动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联系,把法律服务引入拆迁各个环节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前介绍说,市司法局与“三改一拆”办共同编写了指导工作的规范文本,还主动对接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和项目主体,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拿到这些书后,临安市拆迁办工作人员老吕立马认真学习了一番,他高兴地对记者说:“虽然做了很多年拆迁工作,但法律知识还是跟不上,有了操作指引,不用抓瞎找法律依据,跟拆迁户解释起来更有底气了。”

  律师团队提供深度服务

  上城区中策橡胶厂成功改造、下城区黄金地段白鹿鞋城成功拆除、江干区“三堡”“新塘”整体拆迁速度成功创造……杭州依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敢啃硬骨头,刷新了一项项拆迁纪录。

  江干区三堡整体征迁项目涉及拆迁居民一千余户,流动人口多,拆迁难度大,自2012年9月起,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团队全程入驻三堡社区,为项目指挥部及社区居民提供全程深度的法律服务,历时15个月,促成项目整体拆迁一户不留,签约率100%。

  青年律师钱航驻点项目部,每天找他寻求法律咨询的居民络绎不绝,他就像接诊医生一样挨个问诊开方,忙个不停。

  “我们律师团队共有6人,发挥中立第三方优势,积极引导拆迁工作人员打破惯性思维,依法依规拆迁。”律所主任熊辉伦向《法制日报》记者回忆说,我们不仅协助指挥部审查了规范性文件,让他们及时了解司法动态,还指出相关问题,以拆迁文书的送达为例,过去,当事人不在家的情形下,拆迁工作人员习惯将文书一搁了事,缺乏证据意识,容易引发纠纷,因此我们建议其履行法律上的送达,以拍照等形式留下书面证据。

  法律援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同样功不可没。4岁的小胡自出生就落户在余杭区闲林街道里项第七村民小组,2011年3月,村民小组将第一期征收补偿款进行分配,以小胡的父母已经离异为由,只分配给其80%的征收补偿款。2012年6月、2014年10月,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两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拿到了100%的赔偿款。

  调解组织就地化解矛盾

  杭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叶建丰介绍,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拆迁调解工作室”,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责任落实,提出分析报告,调解员、和事佬和驻村社区律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改一拆”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到哪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就做到哪里。

  下城区调委会、众大法律服务所用了4个月时间,全力保障白鹿鞋城343家商户整体搬迁,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下城区调委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主任李德成今年61岁,身材魁梧,说话做事风风火火。

  为解决好公司与商户之间的矛盾,调解室就直接设在市场里,李德成每天驻守市场,为商户提供法律咨询,和商户一对一调解,搬迁期间共走访商户50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30余件,调解案件375件,成功率为100%。

  得知李德成还是市劳模,商户们都佩服地说:“到得比我们早,离开比我们晚,你这个劳模,真是当之无愧!”

  “依法调解才能赢得商户的信任。”李德成笑着说,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关键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并保障搬迁程序公平、公正、有序。

上一篇: 《检察日报》 律师:在承担社会责任中彰显价值
下一篇: 《光明网》:老人执意要把150万元的房子送给……律师说没毛病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7007787号 联系电话 :0571—86802735 传真:0571—86802735
建议IE8.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