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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简介

2006年10月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事务所业务较为全面,能够承办刑事、民商、行政、非诉讼等各类不同案件,现有律师均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其中,本所主要创办人熊辉伦被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办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D类人才”,律师执业已满30年,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级律师(教授级)职称,而其他律师不同特长和经历无疑为律师事务所向社会提供各种优质法律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长期以来,本所及其律师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政议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稳定及不断开展法律实务理论研究等。正因为如此,本所律师曾获得“浙江省优秀律师、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民建浙江省优秀会员浙江省信访督查‘百千万’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杭州市首届‘十大律师先锋’、杭州市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杭州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杭州市‘十一五’助残工作先进个人、杭州市‘律师进社区’工作十佳律师杭州市工会法律服务优秀志愿者、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杭州市首届十佳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者杭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杭州市江干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先后担任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江干分会副会长、上城分会副会长等各类职务,树立了律所及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同时也成功办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案件。如:直接促使《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改的“全国首例历史建筑保护胜诉案--杭州孩儿巷98号(陆游小楼)拆与保民事诉讼案”,以及助推国家有关部门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时修改和直接促使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出台和实施的“全国虚假广告第一案--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等等。

2008年本所被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8月本所律师作为市民代表,在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相关行政规章时,从专业角度提出的法律建议,当场得到时任杭州市蔡市长的连声赞许,并大笑说真不愧是律师啊。”为此,《每日商报》进行了特别报道。

2010年期间,本所律师进行庭审辩护的杭州某落马官员受贿案入选《2010年中国法治蓝皮书》、《环球人物》封面案例;2010年底,本所成立中共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11年6月15日,《人民日报》“杭州:建出来的‘幸福城市’”文中,专门图文肯定本所在化解某群体纠纷中的正面作用;同月底,本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2年1月1日《杭州日报》第四版“热点面对面”一栏刊发了题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记者对本所律师有关“律师进社区”工作的2000多字专访;5月8日《法制日报》题为“‘收钱不办事’新型受贿案引发深层讨论--刑法中受贿罪构成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否修改”的反腐倡廉司法前沿文章,文中肯定和引用了本所主任的一些新型法律观点和建议,《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环球网》等全国媒体进行大量转载报道;2012年6月13日《检察日报》在题为“律师:在承担社会责任中彰显价值”记者报道文章中,充分肯定了本所律师在化解可能发生突发矛盾的正面作用。

2013年3月27日,《人民日报》在题为“浙江:法律服务覆盖城乡”文章特别评论报道中强调:“蹲点社区,熊辉伦只是一个缩影。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三方’身份优势,浙江律师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力量。”;同年本所获“杭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并成立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本所律师撰写的“浅谈律师参与‘三改一拆’若干法律实务”法律实务论文荣获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法学会、杭州市依普办征文“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治保障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同时受邀共同参与起草《杭州市“三改一拆”操作法律指南》工作。

2015年1月7日《杭州日报》第一版在题为“我市运用法治方式助推‘三改一拆’”和9日《法制日报》第二版综合新闻题为“一揽子法律服务助推‘和谐拆迁’” 文章中分别正面肯定了本所律师团队法律服务于“三改一拆”的作用;同年上半年,本所工会被授予“先进职工之家”。

2016年6月中共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10月被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授予“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12月本所承办的“蹲点社区助推‘城中村’改造非诉讼法律服务成果案”荣获“杭州律师十大影响力案件”。

2018年3月,本所律师熊辉伦作为律师调解员亮相央视《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6月《中国律师》第五期“律师调解的杭州故事”报道本所律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故事;10月4日《浙江日报》头版标题“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江干做实五圈五防”文中,特别报道了本所在五福社区剩余区块征迁中所取得的工作成绩;10月26日《浙江新闻客户端》又在标题“江干24小时⑤法律介入基层调解 律师‘劝架’有一套”文中,报道了本所驻点社区法律服务,助推“城中村”改造的先进事迹;11月12日《浙江日报》第十四版再次刊发“江干打造‘枫桥经验’中心城区版”记者采访文章,详细报道本所为基层百姓排忧解难,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发扬“枫桥经验”精神,尽心尽力的具体法律服务事例。

2021年1月本所创办人之一的老律师杨宗坤因50年代初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而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发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国家荣誉纪念章。

2021年5月-7月本所律师熊辉伦作为“杭州杀妻碎尸案”--“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原告人(被害人来女士小女儿)代理律师出庭参加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及宣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本所被上城区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为文明单位。

2022年5月本所工会主席黄云律师在杭州市千名工会主席宣讲《工会法》暨讲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2023年2月本所主任熊辉伦“在健全和完善律师行业发展方面做出了贡献”被杭州市律师协会授予“律师行业贡献”。


    浙江辉伦律师务所文化理念:

    德辉于内 彝伦攸叙厚德载物、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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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8680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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