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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论文:浅谈参政议政实践促律师自身发展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量:1381

       浅谈参政议政实践促律师自身发展

           熊辉伦  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

 

摘 要

近几年,律师及律师行业地位逐渐提升、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大。律师不仅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同时也是一个政治人。《律师法》颁布以后,虽然明确了律师不再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淡化了律师受制于政府的误解,但社会普遍认为律师在法律上的地位和作用比公检法低了一个档次,在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上,亦缺乏相应的社会认同感。因此,律师进行参政议政,对提升律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的作用自不待言。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自己参政议政实践促进律师自身发展及如何提升律师地位等有效途径进行探讨,力求提升律师地位增强使命感,并为我国民主政治法治尽一点绵薄之力。

关键词:律师参政议政;促律师自身发展;

一、引  言

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曾说过:“政是众人之事,集合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政权;政权就可以说是民权。”[1]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正因为如此,作为共和国的一名律师,自然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等。

近几年以来,律师及律师行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也逐年增大。2008年10月,时任中央领导就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明确指出:“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律师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2]。因此,律师不仅是一个法律人,更应是一个政治人。但社会普遍认为律师在法律上的地位和作用大大低于公检法,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也缺乏相应的社会认同感。

因此,律师应当树立强烈的社会和政治责任感以及紧迫感,通过参政议政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律师形象,不断提高律师社会、政治地位,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增强社会认同感。笔者20多年的律师生涯及10多年参政议政过程,无不亲身验证和感悟着我们国家民主与法制进程。具体地讲,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律师事业共同发展。因为司法实践工作无疑为律师参政议政,了解社会、百姓诉求,洞察民生、民情、民意提供了第一手素材;同时,律师也可以运用专业优势通过参政议政这一平台提出一些能引起决策层和社会关注的民情、民意建议等,大力提升律师地位,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共促律师工作进一步发展。同时,律师在参政议政过程中,更易提出具有比一般大众更为深刻和独到的建议案等。

二、实践参政议政及实现律师自身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人大、政协是律师参政议政,提升律师地位的重要政治平台之一。

1、政协委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3]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而政协委员又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员。它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和地方各级政协委员。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反复酝酿协商推举产生,并经全国或地方人民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同意,享有参加讨论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参观和调查研究等政治权利。在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下,笔者曾担任过当地区政协委员,针对一些劳动密集型和成本低廉的企业存在工业结构不合理的情况,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在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入世”后工业经济的对策和建议》。提案提交后,引起大会高度重视,并确定为当年第一号“重点提案”。次年,笔者又在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民营企业家人才库以及相应优秀人才重点培育的建议》还被评为优秀提案。当“提案”被重视并落实和评为优秀提案,笔者有理由认为:有作为才有地位,而有作为也更需平台,不过最重要的是参政议政的平台对于法律工作者发挥社会效能和作用是何其的重要。

2、人大代表:《宪法》第二条明文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4]。 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在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下,笔者曾担任过当地人大代表。任职期间,坚持贴近基层,联系群众,关注民生、社会热点、难点,倾听各界呼声,尽力履职为民,促进社会和谐,所提建议内容不仅涉及法律领域,也涉及到地方经济、社会及民生等领域。如:针对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了《关于深化农村合作医疗和谐管理关系的建议》。当时建议中一些内容政府被列入推进“三化”建设和目标管理之中;并对一些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提出的《关于检察院在办理刑事审查起诉结束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辩护人的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研究,为律师自身执业环境改善尽一份力量。另外,笔者曾以人大代表中的律师身份又撰写了《发挥专业优势,为品质之城作贡献》一文,在所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建生活品质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笔者认为:虽然这只是律师个人荣誉,但这更是对律师群体的宣传和认同,有利于提升律师社会和政治地位。

3、政协常委:依据政协章程,政协常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委组成。而笔者在近期政协大会上,有幸就座政协大会主席台上,成为区“两会”班子成员之一。笔者认为,这不仅反映了社会对我们律师委员的认可,更体现了我们律师的政治、社会地位有了新提高和改善。

(二)促进社会稳定和法治进步是律师参政议政成果体现的重要内容之一。

法律与政治有着天然的纽带关系,律师与法律具有密切的关联性,而社会稳定和法治进步,是全社会的共识和第一政治要务。因此,律师参政议政应牢牢把握这个主题,通过参政议政促进社会稳定和法治进步。而律师职业的独特优势决定了律师在这政治法律框架下具有广阔天地,可以大有作为,充分体现律师价值。同时,律师也可以通过参政议政平台进一步培养自己的政治敏锐性,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法治进步。在司法实践成果中,笔者曾立足一定政治高度,在几年前办理了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该案直接促进《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同时,该案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5]和《中国审判案例要览》[6]。笔者认为,律师在参政议政中培养起来的大局观念和政治敏锐性更加促使律师法律实务能力的提高和彰现律师自身价值。

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恪尽律师本职,以小参政,于细微议政也是律师的社会角色的重要体现。当然借“律师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平台,也常常可以介入参与处理各种社区热点、难点、突发事件,及时就地化解纠纷,调停争端,以促进社会和谐及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形式也具有多样性。在律师实务中,笔者曾成功调处一起社区居民围墙倒塌致人死亡的突发事件,并在现场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促进了社会稳定。对此,《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杭州日报》等进行报道和充分肯定律师在化解可能发生突发矛盾的正面作用。笔者认为,像“律师进社区,化解矛盾”、“关注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等多角度、多层面共同促进社会稳定,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这属于律师参政议政内容范畴,是律师参政议政工作的不断延伸,也是提高自身社会地位的有效途径之一。

笔者认为,法律人所能做的就是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参政议政,法制宣传、学术交流等有利于彰现律师社会价值;作为社会医生的法律人,更应异于常人的社会责任性。 

(三)市民代表、民主党派、政府法律顾问等身份也是律师参政议政的新途径之一。

1、作为法律人的律师,以其特有的职业敏锐感,比其他人更能从事物本质层面上感知司法或立法的缺陷。更能从职业视角关注法律动态,以便更好地进行参政议政,体现律师新形象。笔者曾以市民代表身份参加过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当会议审议《现有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规划管理规定》时,笔者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引起了会议各方高度关注,而市长当众夸赞“真不愧是律师”的结束语,却成为第二天当地《每日商报》等相关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新亮点,律师通过参政议政,从政府和媒体层面展现律师形象和提升律师地位。

2、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充分运用现有政治资源,通过民主党派的各种政治渠道以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等方式积极参政议政,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表达社会各界诉求,提升自身地位。  

3、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对推进民主政治、依法行政,实现公平正义具有不可忽视的正面作用,这也是律师参政议政的特殊形式之一。

律师能够发挥专业优势,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好法律参谋,有力促进政府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帮助,为及时处理信访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妥善处理信访疑难问题。笔者曾在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区信访局等四级信访局领导现场接待和答复被拆迁信访户代表对话中,以“第三方”身份提出的法律观点和建议,获好评。笔者认为,这种“第三方”服务平台和角色对提升律师价值和社会地位不言而喻。

4、作为一名社会律师,关注社会,关心政治,针对一些社会现象,应及时通过一定的媒介发表法律观点和建议,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形式进行参政议政。这也有利于提升了律师社会影响力。

(四)律师参政议政实践,有利于促进律师自身发展

律师是法律之师,具有良好的参政议政条件,这就决定了律师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政治和法律服务,律师在参政议政同时也促进了自身事业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笔者曾承办的“杭州孩儿巷98号‘陆游小楼’拆与保民事诉讼案”被评为“浙江律师在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中最有影响力的十大案件”之一,并直接促使《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改,成为杭城数百幢历史建筑得以保留的转折点,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做了专题报道,杭州孩儿巷98号现被确立为杭州陆游纪念馆。笔者认为, 该案二审能够“锋回路转,反败为胜”的关键在于:来自杭州市房管局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案而作出的“停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法律效力”行政决定,该证据成为二审改判的直接依据。至今回想起当年能够采集到这份关键证据完全得益于笔者长期参政议政的经验积累和政治启发。

笔者认为,参政议政促实践能够促进律师自身工作的蓬勃发展。

三、律师参政议政工作的几点思考

社会变迁春江水暖,缘何“律师”先知?律师能够在参政议政有独到的见解,较高的法律素养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法律对律师角色的定位,决定中国律师的参政议政之路难免坎坷不平。律师只有不断端正自己的理念,增强自身的素养,提高自己的政治意识,才能铺就参政议政的康庄大道,才能有效提升律师社会和政治地位。

1、律师参政议政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意识,并要从国家、社会、时代的角度出发,逐步摆脱律师职业的局限性,树立大局意识和公益心。目前我国的执业律师在政治参与意识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在参政议政方面,付出与回报是不成比例的,这就要求律师必须要有奉献精神,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参政议政的热情。

2、律师参政议政要端正参政议政的理念,认识到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特殊性,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3、律师参政议政要时刻以“履职为民”为根本,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以专业选课题,以专业不断论证。选准课题、调查研究是对高质量参政议政活动进行“建言献策”的基石,律师参政议政不能成为一个花架子,律师们一定要注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素质,发挥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选好题目,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借鉴意义的解决建议。

结束语

律师参政议政是构建和谐社会之必须,是依法治国之必然,是律师做好符合“五者”时代要求之所需,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艰苦职责,这种职责繁重而神圣,律师参政议政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注:该论文发表于2013年12月《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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